添加日期:2017年7月26日 阅读:1942
!7月25日,山东省药监局发布通告,公布2017年第5期药品质量公告,共有14批次药品质量抽检不合格。
经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、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,标示为石家庄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的抗病毒口服液、标示为安国市彤康药业有限公司等13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。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:
山东*新不合格药品名单(14批次)
一、标示为石家庄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的抗病毒口服液(批号:161117,规格:每支10毫升),经抽检药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。不合格项目为检查项。
二、标示为安国市彤康药业有限公司、亳州市华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、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、济南禾宝中药材有限公司、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、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、亳州市宏大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、亳州市佰世中药饮片有限公司、酒泉市培丰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工有限公司、山东商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厚朴、红花等12种中药饮片13批次不合格。不合格项目为性状、检查等。
三、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抽检不合格药品已采取查封、扣押、暂停销售、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,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了查处。
四、对于不合格产品及相应企业,相关市局要加强日常监管,督促企业查清原因,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,消除风险隐患。
文章来源:
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-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http://www.1168.tv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1168医药招商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3.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4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联系邮箱:1753418380@qq.com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